合肥如何申请400电话

合肥如何
2022-11-10 08:14:14
合肥400电话怎么办理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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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房屋租赁管理相关政策规定
2013年3月,合肥市出台了《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66号发布。《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十五日内,出租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手续。出租人未在规定期限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019年5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合房(2019)46号】,要求全面落实住房租赁网签备案制度。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证明可以作为承租人合法稳定住所的凭证,据此办理租金补贴申领、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等事项,依法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公安部第24号令《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也规定: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由县(市)公安局或城市公安分局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罚款。
二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常见问题
1、为什么租赁合同要登记备案,有什么好处?
(1)合同登记备案后才能享受财政奖补资金。
(2)合同登记备案后可以明确租赁双方权责关系,保障租赁双方的人身、财产安全。
(3)平台可以依托大数据技术手段,做好城区住房租金水平调查,通过发布平均租金价格信息,保证租赁价格透明化。
(4)合同登记备案后承租人可享受子女就近入学、住房公积金提取、居住证办理等基本公共服务。
2、房屋租赁税收能减免吗?
2020年10月,《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合肥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合政办〔2020〕13号)对房屋租赁税收问题进行了明确。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租赁支持政策,个人出租自有住房,租期在本通知有效期内(通知有效期三年,有效期至2023年底),且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并如实登记相关信息的,待国家税务总局在减免税代码目录明确后,税收按综合征收率0%征收。
3、为什么要实行线上备案?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更大程度为老百姓提供便利,结合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市房产局会同公安、市场、城管等部门,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由侧重事前审批,转为侧重事中事后监管。
4、已出租房屋未备案的,如何进行备案呢?
方法一:由租赁双方登陆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按照“出租、承租流程”双方签章,由住房所在地街道审核备案。
方法二:对尚未办理产权证书、无商品网签备案单的住房租赁合同,携带租赁合同、身份证明、产权证明到住房所在地街道线下备案。
5、线上备案了,还需要到街道备案吗?
线上备案已经对房屋、产权人、租赁合同等真实性进行了审核,不需要再到街道进行备案,备案证书也可以直接在网上打印。
6、怎么判断租赁合同有无备案?
通过平台系统“合同备案”里查看“合同状态”,或查看租赁备案证书上有无二维码。
7、网上签章后,网上备案要多久?
租赁当事人通过平台系统完成信息录入、房源核验、合同签章后,系统自动将相关信息推送至住房所在地街道,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未予审核的,系统将默认通过。
8、在什么情况下线上审核会不通过?
在审核租赁备案中,存在不符合备案条件、需现场核实后方能备案、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房屋位置等信息有误等情况,所以会备案不通过,需要住房所在地街道进一步核实。
9、备案后解除租赁合同,再次出租如何进行备案?
通过系统“合同管理”,找到已备案的租赁合同,注销后即可重新申请备案。
10、年纪大了不会用手机和电脑,怎么发布房源呢?
方法一:可以请熟练使用手机、电脑的亲朋好友帮忙,在平台上发布要出租的住房。
方法二:每个区都设有国有租赁公司,每个街道都设有住房租赁窗口,出租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地的租赁公司、街道,由工作人员帮忙发布房源。
三 房屋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
(一)租赁平台简介
1 | 租赁平台是什么? |
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是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平台,以为租赁双方提供及时、准确、全面、安全的住房租赁服务为目标,打造信息共享、服务全面、监管有力的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
2 | 平台有哪些优势? |
平台将各类租赁房源纳入监管,利用实名认证和房源核验,确保人真实、房真实、产权真实和委托关系真实;采用实名认证、电子签章、电子备案等简化服务手续;利用网上支付、400电话等简化实际操作,保护隐私;强化住房租赁信用管理,定期公布住房租赁经营主体信用等信息;逐步打通社保、教育、公安、公积金等通道,为租赁双方提供“一站式”政府服务;通过对租赁住房市场的全方位、全流程、全行业监管,构建高效便民的“互联网+住房租赁应用”体系。
(二)如何登录平台?
(1)登录官方网站:http://60.173.254.127
(2)关注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官方微信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应用“合肥住房”。
官方微信
合肥住房APP
(三)个人如何出租自有住房呢?
(1)实名注册:点击平台首页右上角‘登陆/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填写基本信息。
(2)身份认证: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按钮。选择左侧菜单“认证管理”按钮进行身份认证。
(3)录入房源:点击右上角“发布房源”按钮,录入产权信息上传房源照片。
(4)房源核验:房源自动审核后生成房源核验码,点击“下一步”进入房源挂牌发布界面。
(5)房源挂牌:点击个人中心“我的房源”中对应房源,点击“发布”按钮进入挂牌发布界面,录入房源基本信息并点击“确认发布”。
(6)合同签订:点击个人中心“我的发布”中对应房源,点击 “签约”按钮,录入合同信息(对前期未核验成功的房源需先完成房源核验)。
(7)电子合同双方签章:出租人和承租人先后点击个人中心“我的合同”中对应房源,点击“查看”按钮预览合同,点击“签章” 。
(8)街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
(三)个人如何在平台承租住房?
(1)实名注册:点击平台首页右上角“登陆/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并填写相关基本信息。
(2)身份认证: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按钮,点击左侧菜单“认证管理”按钮进入认证管理界面进行身份认证。
(3)查找房源:点击首页导航“租赁房源”进入“租赁房源”页面根据条件筛选自己满意的房源。
(4)联系业主:承租人使用合肥租房手机APP直接拨号联系出租人或扫码拨号,租赁双方拨打的号码是由租赁平台提供的400转接号码。
(5)租赁双方达成房屋租赁意向的,由出租人进行租赁合同拟定,承租人进行确认。
(6)合同签章:点击个人中心“我的合同”中对应房源点击“查看”按钮进入合同预览界面,点击“承租人签章”。
(7)支付房租:合同签订并签章完成后,承租人可通过租赁平台支付房屋的押金和租金,承租人支付前租赁双方都需要绑定银行卡;也可选择线下现金支付。
四 财政奖补申请常见问题
1.出租住房领奖补,需要什么条件呢?
(1)个人私有住房已出租,并在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备案。
(2)已实名认证并绑定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
(3)租赁合同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
2.财政奖补标准如何?
(1)对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按照备案面积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8元。
(2)提供住房租赁居间服务的企业,当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6元。
(3)第(1)、(2)项奖补政策,同一套房屋不重复奖补。备案面积和时间,以在市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为准。备案时间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
(4)对提供住房租赁信息采集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按每套50元进行奖补,同一套住房每年度仅奖补一次。
(5)自筹分散式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年累计备案面积0.3万以上不满3万平方米的,按30元每平方米进行年度奖补;年累计备案面积3万以上不满10万平方米的部分,按50元每平方米进行年度奖补;年累计备案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60元每平方米进行年度奖补。
3.财政奖补什么时候发放?
次年的第一季度,市房产局组织开展上年度住房租赁奖补资金申报工作。个人和住房租赁居间服务企业直接通过市监管平台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物业服务企业向属地社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由属地社区管委会初审并符合信息采集标准的,报区级住建部门复审,区级住建部门复审后报市租赁中心核准。对逾期不提供实名信息、银行账户信息、不主动申请的个人,视为放弃该财政奖补。
五 租赁试点政策及服务监督电话
1.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政策有哪些呢?
(1)《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合房〔2019〕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合房〔2019〕75号)
(3)《合肥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合房〔2020〕54号)
(4)《合肥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合房〔2020〕55号)
(5)《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合肥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合政办〔2020〕13号)
2.政策咨询电话有哪些?
新站高新区建设发展局 65770227,65770737
七里塘社区 64286300
磨店社区 64320217
站北社区 66339906
瑶海社区 64395628
三十头社区 66338815
3.新站区租赁公司的服务电话有哪些?
合肥市鑫城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65777294 、65770227
4.监督举报电话
新站高新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6577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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